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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ristotle Series 01:幸褔|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決定變得幸福?

在古老的石碑上,曾刻著人生至善的三件事:正義、健康與達成個人想望。亞里斯多德極不認同,依照他的想法,人生的終極目的,就是「幸福」而已。在他看來,人生的終極目的並不依附於外在的順遂,而在於「幸福」本身 —— 這是一個關於自我潛能不斷實現的動態過程

幸福(Eudaimonia),並非短暫的感官愉悅,而是當你找到了一個志向,並在追求它的過程中,努力修正行為、趨向最好的自己。

這是一個關於「主體性」的修煉,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的道德主體,但在這密切相關的世界裡,我們也學會與他人合作,在尊重彼此的基礎上前行,沒有必要為了幸福而委屈自己。

這種幸福觀具備一種非常溫柔且民主的精神:每個人都可以決定變得幸福。

在實踐的過程中,我們需要保有彈性與自主權,將理性的思考帶入生活。人類之所以與其他生物不同,是因為我們享有「具備理性的積極生活」。我們有能力在行動的前、中、後進行反思,這就是我們存在的理由。

這邊的理性並非自我壓抑,若忽視了天性與情感,我們便無法真正抵達美好的目標;相反地,智慧是懂得與自己的情緒和諧共處,在感受與理智之間找到平衡。

當我們在生活中一次次「決定做對的事」,這些選擇會隨著時間推移,慢慢沉澱成一種根深蒂固的習慣。當這樣的習慣內化為性格的一部分,內心便會產生一種穩定且豐盛的心理狀態,這正是亞里斯多德所描繪的「靈魂的幸福」。

這份幸福的獲得,不僅依賴於學術知識的累積,更來自於對生命經驗的深刻體察。如果人生的終極目的是幸福,那麼我們唯一能做的,就是練習思考如何「活得好」。

當我們選擇以最好的方式活著,靈魂便能在這份理性的積極中,找到最安穩的依歸。

—— 摘錄自《關於人生,你可以問問亞里斯多德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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